高安:协作监督执纪 夯实基层力量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18

  “胡金龙,违规领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务工补助450授意修改向村小组村民公布的账目数字,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高安市监督执纪协作工作机制实施以来首例案件在基层引起强烈反响。

  为进一步整合乡镇纪委力量,提升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水平,高安市成立乡镇监督执纪协作区,建立协作区工作机制。通过搭建工作经验交流、问题线索排查、信访疑难解决三个平台,补齐乡镇纪委人手不够、业务不精、责任不明方面存在的短板。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调,统筹指导、工作回避的原则,将23个乡镇划分成4个监督执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成立了由至少2两名市纪委班子成员、1个纪检监察室、基层纪委组成的协作区指导组,做到交叉监督、协作执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作区每季末定期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前季度的工作情况,对乡镇(街道)辖区内的重大、复杂、疑难的或其他重要的问题开展协作办理。

  协作区机制开展以来,共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6次,排查问题线索254件,开展交叉监督检查7次,全市乡镇纪委立案46件,处理59人,乡镇纪律审查实现了全覆盖。(高安市纪委监委 张益鹏 宋亚琴)